现在开店都不容易,很多老板为了有点生意,就会拍一些视频发朋友圈,或者发抖音上。但这种宣传方式却有一天会被认定为违反广告法,甚至还能罚款45万。这不7月11日,媒体们就报道了这件事情。

根据山东临沂的黄女士描述,她开了一家饭馆。为了能更有生意,她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拍摄了一段菜品视频。但是3月22日,当地市监局就打电话给她,说她发的这段视频违反了广告法。得知这件事之后,她立马删除了视频,准备去市监局处理此事。但让她没想到的是,2天后她就收到了市监局的处罚告知书,上面说她违反了广告法,而且是严重违反需要重罚,所以罚她45万元。

这么多钱,对一个小饭店来说那是毁灭性打击,直接就可以让人倒闭。于是黄女士就进行了申诉,并表示视频中没有出现价格、饭店名称、地址等等。但最终黄女士还是申诉失败,一气之下她决定起诉市监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情报道之后,也是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嘲讽的人很多,大家都觉得市监局何必对一个小饭店这样下狠手。还有不少老板也开始担忧,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那以后他们岂不是也不能在网上发视频进行宣传。特别是那些探店的,不是都得灭绝了。

不过我们从黄女士提供的处罚告知书可以看到,上面说黄女士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这个广告法主要就是限制大家宣传的时候,用“绝对”或者“最好”来进行宣传。而且这项规定最高可以罚款100万元,也就是说黄女士45万元的罚款并不是最高的。

但是黄女士违反的是第一十条,第十一条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那么这个就很难知道当时黄女士视频里到底出现了什么,这才让她违反了这条规定。只能说看黄女士会不会公布那条视频,让律师们来看一下。或者说市监局那边,会不会公布黄女士违法的原因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黄女士这一次肯定是不知道自己违反广告法的。更何况对于黄女士这样一个小的餐馆,这样的处罚无异于是毁灭性打击。所以当地市监局在处罚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才是,而不是一下就罚那么重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