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迪卡·亚达夫者,印度哈里亚纳邦古尔冈人也,诞于庚辰年仲春。父迪帕克,世居瓦济拉巴德村,拥田宅数处,月入租金十五万卢比,乡里称富;母曼朱,性柔顺。然其家承旧俗,父权峻刻。

拉迪卡幼时见网球飞旋如流星,拊掌叹曰:“此球虽小,可载吾志破云霄!”父哂之:“女子当持帚,焉能持拍?”然其志不可夺,鬻钗珥购旧拍,昼夜挥汗于尘土场。

年十六,锋芒初露。全印网球协会(AITA)录其名:青少年赛跻身第七十五位,女子单打列三十五,双打居五十三,皆冠绝同侪。

尝与名将施里瓦利·巴米迪帕蒂普尔维·巴特逐鹿,观者谓其“击球若惊雷,移步似流云”。

至甲辰年,肩胛旧伤复发,医叹曰:“此疾如锈蚀机枢,强战必毁”,遂退职业赛场,然其心未泯,斥私蓄创网球学院于古尔冈

生徒闻风而至,或贫儿赤足来学,拉迪卡亲授步法,曰:“昔吾亦踏裂土场,今赠尔履,愿代吾征途!”

学院日盛,财源广进,反成祸端。迪帕克每归故里,村人嘲曰:“君坐食女禄,羞乎?”或讥拉迪卡摄舞乐之影于社交媒,斥为“荡行”。

迪帕克惭愤交加,夜砸杯盏曰:“吾拥田亩收巨租,安赖汝养!”逼闭学院,拉迪卡昂首对:“父产是父产,吾志是吾志!”

母曼朱畏事,唯掩泣劝女删帖息争。

拉迪卡抚母背叹:“儿拍视频非为娱众,乃示寒门女:网球场非豪贵专利也!”然其帐下生徒渐逾百人,父怒益炽。

乙巳年六月十六日晨,拉迪卡烹食于厨。迪帕克突持0.32口径左轮近逼,连发五弹,三中脊背,血喷灶台,釜中羹沸如泣。

时曼朱卧病楼下,闻声疑高压锅爆裂;叔父库尔迪普惊觉登楼,见拉迪卡匍匐血泊,犹伸指触墙上网球海报。

急送医,然臟腑皆碎,途中气绝。

迪帕克掷枪于厅,呆立自语:“今无人笑吾矣...”捕快至,慨然就缚。

噩耗传,举国震骇,生徒聚学院球场,悬球拍为幡,恸呼:“先生未亡!其魂化千球,引吾等征途!”

女权之士执其遗照游德里街头,标“独立非死罪”于旌。议

廷激辩枪支法弊,盖凶器乃持照“自卫”之枪,有司查迪帕克田产,惊觉其富甲一方,谋杀动机成谜,或云父权受创,或传暗产纠纷,终无定论。

妮妮曰: 观拉迪卡之殇,若明烛焚于飓风。其奋起寒微,以网球为刃,劈阶级之枷、性别之梏,功未成而身殒至亲手。昔缇萦救父,木兰代征,皆彰孝义;今拉迪卡以才自立,反遭屠戮,岂不悲乎?

迪帕克拥万贯而耻“食女禄”,恰见父权之虚妄,男子竟以倚女为辱,女子竟以养家获罪!彼球拍坠地之声,实叩问千年积痾:女子光华,岂容旧俗掩之?其血沃印度新苗,异日当有百千“拉迪卡”破土而出,持拍如持剑,球场即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