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取水,近日,漳州科技职业学院被漳浦县水利局处罚款4万元。

根据浦水罚字﹝2025﹞第1号行政处罚信息,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6月26日,漳浦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福建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34,对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处罚款4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