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临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玉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陈玉士已落马的消息。

经查,陈玉士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退休后违规从业获取报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玉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玉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玉士,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临汾市政协副主席。

2025年7月,陈玉士被开除党籍。

参加工作后任翼城县王庄乡民办教师

1978年4月至1980年8月在洪洞农校学习

1980年8月任翼城县委办干事、信息科长

1986年8月任翼城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0年2月任翼城县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3年4月任翼城县委常委、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5年5月任安泽县委副书记

1998年6月任安泽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0年4月任襄汾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9月任襄汾县委书记

2008年3月任洪洞县委书记

2011年5月任临汾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1年8月任临汾市政协副主席

来源:山西纪委监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