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一、谢英达、谢英波、谢金平三兄弟涉黑案

主犯:谢英达(原村主任、书记)、谢英波、谢金平

判决时间:2020年6月

刑期:

- 谢英达: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谢英波:有期徒刑2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谢金平: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判决:其余41名成员获刑13年至1年9个月不等。

财产处罚:全案罚没超1.3亿元(没收房产30余处,追缴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主要犯罪事实:

- 2007年起操控基层政权,垄断村委会选举。

- 开设赌场、非法吸收存款、高利放贷、暴力倒卖土地。

- 致1人死亡、18人受伤,通过企业“以商养黑”。

二、田业海、田业飞兄弟“肉霸”垄断案

主犯:田业海、田业飞

判决时间:2020年12月

刑期

- 田业海: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田业飞: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判决:其余31人获刑17年至1年6个月。

主要犯罪事实:

- 2000年起暴力垄断电白区生猪市场,组建“稽查队”打砸威胁商户。

- 虚抬肉价、强迫交易,侵吞国有资产2559万元。

- 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

三、谭辉辉、吴家友暴力催收团伙案

主犯:谭辉辉、吴家友

判决时间:2020年7月

刑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处罚金68万元(谭)、56万元(吴)。

其他判决:其余18人获刑8年至1年3个月。

主要犯罪事实:

- 2016年成立空壳公司从事高利贷、赌博敛财。

- 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逼迫受害人签订虚假债务协议。

- 实施寻衅滋事6起、非法拘禁2起。

四、李振刚“司法保护伞”案(重审改判)

主犯:李振刚

判决时间:2014年9月(重审)

刑期:有期徒刑12年(原审20年,重审部分罪名证据不足改判)。

财产处罚:追缴违法所得(原审罚金1亿元取消)。

主要犯罪事实:

- 2002–2009年勾结茂港区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等7名公职人员。

- 通过虚假诉讼将高利贷“合法化”,诈骗企业资产(如侵吞顺安公司2800万元)。

- 以司法程序掩盖暴力催收、侵占房产土地等罪行。

涉黑犯罪共性特征

1. 政黑勾结:渗透基层政权(谢氏案)、收买司法系统(李振刚案)。

2. 经济垄断:控制民生领域(田氏兄弟垄断生猪市场)、以企业洗钱“以商养黑”(谢氏集团)。

3. 暴力合法化:利用司法程序将高利贷转为“合法债务”(李振刚、谭辉辉案)。

总结

茂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了四类典型黑恶势力:操控基层的“村霸”(谢氏)、垄断民生的“行霸”(田氏)、暴力敛财的“贷霸”(谭辉辉)、腐蚀司法的“伞黑勾结”(李振刚)。通过摧毁其经济基础(如谢氏案罚没1.3亿)和深挖保护伞(李振刚案牵出7名公职人员),彰显了维护地方经济秩序与司法公正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