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交警

强化路面巡查与源头治理

持续进行“违法改装”“飙车炸街”

专项整治

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现曝光近期查处的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驾驶人: 黄某

车牌:闽A33***

时间:7月1日

地点:南海路

违法行为:加装前后包围、尾翼、改变轮胎规格、引擎盖形状和避震系统

处罚: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驾驶人:陈某

车牌:浙CX9***

时间:7月1日

地点:兴隆华昌路口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排气管

处罚: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驾驶人:万某

车牌:闽D80***

时间:7月7日

地点:仙岳路金山路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车辆轮胎

处罚: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驾驶人:杨某

车牌:闽D92***

时间:7月8日

地点:万家春路

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处罚: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驾驶人:陈某

车牌:闽D63***

时间:6月26日

地点:曾厝垵北路段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车辆轮毂

处罚:罚款5000元,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飙车炸街”的危害

妨碍正常秩序

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存在安全隐患

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影响居民生活

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影响车辆安全

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容易引发事故

“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相关法律链接

(一)涉及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

1.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者机动车特征、有关技术数据的,依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处以五千元罚款。

2.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或者构造的,依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3.在用机动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的,依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六项之规定,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炸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存在下列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下列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医院、学校等周边道路行驶,故意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的。

2.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小区、旅店、宾馆等供群众休息区域内或周边道路行驶,故意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追逐竞驶、寻衅滋事的处罚

1.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驾驶机动车挤、别他人车辆,追逐拦截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拦截他人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竞相行驶,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变道、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四)相关赌博行为的处罚

1.以营利为目的,以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未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由属地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营利为目的,以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由属地分局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

对于上述情形,涉及法条竞合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上下滑动阅读)

请广大驾驶人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市民如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可拨打“110”举报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

安静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点赞、在看、转发


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一审:彭建文

二审:王庆平

三审:庄梅芳

来源:厦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