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社会群众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投资观念,不贪图小利,不盲目轻信,自觉远离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正规理财渠道。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而对于传销活动,所有传销资金都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所有参与传销的人也将根据情形予以相应的处罚。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线索,可主动拨打举报电话或向我办反映并提供相关资料。

非法集资举报热线:12345

万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受理电话:0796-5712092

万安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举报受理电话:0796-5701205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受理电话:0796-5707315

万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来源:视听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