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职场两年多,第一天上班,再次踏入写字楼,还有点小兴奋(立马回去看了两年前自己写的文章清醒清醒!)

第一天没什么具体工作,上午做做入职培训,下午有个商务会议,我去旁听了一下。

会上对方要我们这边访问人员的名单和title,会后老板(以后称为M吧)让同事把我名字加上。

我看到同事写的title是“Legal Manager”,确实是我应聘入职的岗位。但我略微思考了一下,向M提出了一个不成熟的小建议——

我说,双方第一次当面谈,对方全是业务、商务人员,我们这边突然加个legal department的人,对方会不会感到敌意、不舒服?

我这么建议是因为之前工作中确实出现过类似的情况,虽然是非诉律师,但有时候还是不太受人欢迎

当然,我依然习惯性地进行了disclaimer:

“也得看对面是什么风格,以及您们之前沟通的感觉。”

好在M觉得我考虑得有道理,他之前也想到了,差点忘了,立马让同事在访问清单上给我改成了总经理助理。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过了一会,人资突然喊我去M办公室谈一下。

M说,反正你第一天上班,名片还没做呢,以后这种场合还很多,要是对外一个title对内一个title,容易搞混,不如你的title就改为总经理助理,怎么样?

我内心:不怎么样!!!我堂堂Manager变成Assistant了?!!

M看出了我的犹豫,继续解释,“总经理助理在我们集团比你原来的职级还高呢!说出去很有面子的!而且如果你在专业上需要证明,我们也可以给你开法务主管的文件。”

我将信将疑,“您的意思是:我上班第一天就升职了?”

人资和M都点头笑了起来。

但M很理性,立马又加了一句:“不加薪哈。”

于是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很随意地“升职”了。

当天下午我分别和豆包老师、Deepseek老师聊了很久,法务主管和总经理助理,到底哪个title更牛逼。

至今依然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