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持续维护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秩序,2025年起,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所有适龄儿童均需通过“迁西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现公布相关招生办法。
招生时间和报名方式
招生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20日
迁西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电脑端报名链接:http://zsbm-wx.huafajiaoyu.com/
注:线上报名期间各学校在本校设立线下服务站,接待学生家长来访,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线上报名遇到的问题。
招生政策摘要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
截止到2025年 8 月 31 日满 6 周岁( 201 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 含 8 月 31 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为丰苑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二小学招生服务区为国兴里(开明街以北柳莺街以南除外)、秀峰里、沙河社区(所属水岸新城、融鑫园、华林园、国喜院、福运工贸)、沙岭子村、白堡店村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三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新立庄村和清泉里、水源里、山庄里(所属景忠街以南桃源街以北)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四小学招生服务区为台头村、城西峪村和丰泽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五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民康里社区,山庄里社区所属中央悦府、德誉华苑和剑桥郡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六小学招生服务区为滨河社区(所属渔丰西街以北津源西街以南除外)、沙河社区(所属金水家园、海德花园、三福豪庭、乐峰苑、金滦院、燕峰二院)、沙岭沟村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四中学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为龙王庙村、郭沟村、滦水湾社区(所属盛泰家园、龙兴家园、碧桂园天玺湾)常住人口子女;
照燕洲小学服务区为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
三屯营小学服务区为三屯营城内八个村、至山庄村、牌楼沟村、新兴村、侯庄村、东贾庄子村常住人口子女及下峪小学、彭庄小学两所学校服务区内常住人口的3-6年级子女;
第三中学服务区为兴城镇、丰苑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民康里、山庄里、清泉里、水源里、秀峰里、丰泽社区、滨河社区、沙河社区(原滨河社区所属金水家园、海德花园、三福豪庭、乐峰苑、金滦院、燕峰二院及原国兴里社区所属水岸新城、融鑫园、华林园、国喜院、福运工贸)、国兴里社区(金桥首郡除外)的常住人口子女;
第四中学初中部服务区为旧城乡、滦水湾社区(所属盛泰家园、龙兴家园、碧桂园天玺湾);
可双向选择社区:丰苑里社区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实验小学、第四中学小学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国兴里社区所属开明街以北柳莺街以南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实验小学、第二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滨河社区所属渔丰西街以北津源西街以南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二小学和第六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山庄里社区所属桃源街以南至风顺街以北及状元府非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五小学和照燕洲小学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丰苑里社区所属百合花园、滦水湾社区所属东湖湾、国兴里社区所属金桥首郡常住人口子女可以在第三中学和第四中学初中部自主双向选择就读学校;
县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招生服务学校为照燕洲小学,初中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
韩庄中学服务区为东荒峪镇、渔户寨乡常住人口子女;
其它乡镇中学服务区为本乡镇常住人口子女。
三、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服务片区的认定办法
合法有效的迁西县户籍和房产是认定招生入学服务区片学校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各学校招生要严格按以下批次分类验审,录取。
1.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符合“两统一”原则的。
2.第二批次:服务区内原始农村户口安排在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可以在原住址所属服务区片学校和临时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学校任选其一就读,回迁后回原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因班额等原因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初中、小学就读。
4.第四批次:达不到“两统一”条件的,在招生服务区片所属学校尚余学位的前提下,先以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合法房产作为确定区片内学校的首要依据。如果所余学位不足,则以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额满为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
5.第五批次: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城内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的分以下几种情况: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并和父母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在片内学校招完前4批学生后仍有学位空额的情况下,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片内学校无空额,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校就读。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但其父亲或母亲是家中独生子女,学生户籍不是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其父亲或母亲不是家中独子,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是自出生之日起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经入户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且户口未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但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城内产权房处生活,经调查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6.第六批次:对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必须提供相关银行转账凭证、购房以来现房主取暖费、燃气费、水费、电费等机打生活票据,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时间截止2025年7月9日有效),经入户调查属实,在完成上述各类招生后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招生范围入学。
四、特殊群体入学原则
1.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各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初中、小学就读。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局统筹采取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实施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3.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校结合控辍保学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受教育状况进行核查比对和跟踪监测,落实“一对一”包联制度和教育资助政策,加强监护指导和心理关爱,切实做好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加强协调沟通,提前做好摸底调查,纳入统一划片方案,确保有需求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要在入学、转学、升学等方面,模范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实“凤凰英才”及“栗乡英才”政策,妥善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与县政府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团队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需携带迁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具的证明到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入学。
5.建立完善长幼随学制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县局制定的招生政策、本校学位数量,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接收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但不得在县域范围内自由择校。
五、招生验证(存档)项目
(一)符合“两统一”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房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二)服务区内原始农村户口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三)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拆迁协议;
5.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公安部门开具的本服务片区居住证。
(五)父母(法定监护人)片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六)“凤凰英才计划”和“栗乡英才计划”引进人才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凤凰英才卡或栗乡英才卡。
(七)来迁投资人员随迁子女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迁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具的证明。
(八)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适龄儿童少年
1.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页;
2.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
3.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5.房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维修基金票据或暖气费票据);
6.父母(法定监护人)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九)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只接受线下报名)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银行转账凭证(截止2025年7月9日有效);
5.购房以来现房主的取暖费、燃气费、水费、电费等机打生活票据。
(十)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只接受线下报名)
1.学生及父母户口页及户主首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提供学籍卡;
4.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父母再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再婚后对方户籍房产等入学条件,需另提供离婚协议及再婚结婚证。
六、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了解我县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现将我县城区各小学初中招生咨询电话及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315--5661781;县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15--5661580。
注:各学校及教育局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来源:迁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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