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鉴于本轮降雨趋于结束,县气象台于7月12日17时解除“暴雨预警Ⅲ级”,市防指于7月12日17时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永春县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于7月12日17时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恢复正常防汛值班。

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排险,防范可能出现的城乡积涝、塌方滑坡等次生灾害,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已转移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有序组织返回。

永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12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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