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人和中学二中校区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丛台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邯郸市人和中学中校住宿费标准的请示》(丛发改字〔2025〕10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每间不超8人)为300元/生/学期。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监管。

三、此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邯郸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