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郑州人民公园聚众打人事件有了初步结果,17个涉案嫌疑人,11人被刑事拘留,6人被行政拘留(其中5人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聚众打人事件的可恶,在于他们深夜“围猎”的,是男同性恋者。他们在殴打的时候反复问对方“你是不是男同”,《财新》报道,“除徒手殴打,打人者还使用了长度超过1米的棍棒、疑似甩棍等工具,还向其中一名受害男性眼睛直接喷涂不明喷剂。”
这种“猎gay行动”的施暴者,不仅没有感到羞耻,反而因为自己仿佛代表“主流”,还拍下视频炫耀,这才被曝光并承担刑事责任。我综合了一些网络信息,发现这帮人甚至算不上所谓激进的保守派,而是单纯的暴力狂。2019年起在公园勒索老头,还打伤了劝架的公园保安,夜跑的初中生因为没有回答所谓性取向的问题也遭到围殴。
然而在舆论场中,暴力打人和性少数群体形成了某种矛盾,很多人表示打人不对,但又觉得同性恋可恶。还有几种常见话术:1、我不压迫同性恋,但他们不该这么高调,恶心;2、他们不该宣扬同性恋,这会让很多人变成同性恋,人类就没法繁衍了;3、同性恋性乱,传染疾病,是祸害。
第一种话术本身已经构成了歧视,任何人都可以在合法的范围下表达自我,包括性取向,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他们也不该因此被压制。
第二种话术站在了人类繁衍的“高度”,实际上是对同性恋群体的不了解,人类的性取向是天生的,基本上不可能后天改变。中国古代的不少男色不过是流行风尚,就像《红楼梦》里的薛蟠垂涎柳湘莲的“美色”,最终也还是娶了夏金桂和香菱。宝玉和秦钟应当有段情愫,但宝玉爱的还是黛玉,秦钟喜欢的却是智能儿。刻在基因里的部分,注定大多数人是“直”的,强行掰弯都会回弹。
第三种话术,在某些事实的层面却是存在,由于不被主流的两性关系和婚姻契约束缚,同性关系的确相对不够稳定。但恐怕异性关系的忠贞,一部分出于传统道德,另一部分出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即便如此,异性关系的“混乱”也并不少见,只不过他们因为在性取向上更“主流”而更容易得到豁免)。因此,基于同性关系的社会伦理以及法律规定,实际上滞后于现状,这反倒是社会治理的问题,而非性少数群体。
为性少数群体的辩护告一段落,这里最后强调一下李银河老师列出性关系的三原则:成年、私密、自愿。只要不违背这个,性关系就应该得到尊重。
这场“猎巫”行动让人揪心的,是一种披着保守外衣的激进癫狂,一群嗜好暴力的半大小子,通过排斥少数群体,给暴力找一个看似“合理”的出口,就像《发条橙》里的Alex。当他们找到一件“主流”价值观的外衣,那些极恶的心理和行为,便妆点成“替天行道”的样子,还有人为他们叫好。
但如何定义主流和边缘?只要我们换一个标准,随时可能成为边缘人。以性取向来分,LGBTQ是边缘群体;以收入水平来分,三和大神一类的日结工、《隐入尘烟》的底层农民就是边缘群体;以身体状况来分,残疾人就成了边缘群体;以兴趣爱好来分,那些冷门项目的爱好者就成了边缘群体……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主流,再说,如果一辈子都主流,得有多无聊。
因此,我作为直男,仍然要捍卫男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不是因为高高在上的善心,而是因为,我可能在其他范畴(比如我向往的相妻教子吃软饭)成为边缘群体。就像几十年前,起初高喊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嚣张少年,转瞬之间变成黑五类,曾经的残忍降临到自己头上。要想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不仅要惩治那些在郑州人民公园的打人者,更要在社会中达成一种共识:所有的分歧、所有主流对边缘的规训,不要诉诸暴力和阴谋。你有厌恶的权利,但要有底线,不要歧视、不要为暴力叫好、更不要侵害他人。做人留一线,我们才保留了人性,以及生而为人的最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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