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严肃查纠入学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根据《陇西县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陇西县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陇西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按照招生政策自觉依法依规为子女报名入学,不谋求“以钱入学”,不参与人情招生和关系招生,不轻信“学托”“学贩”的入学谎言欺诈。凡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等入学相关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入学资格,报名结束后按空余学位调剂入学。

二、各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阳光公开进行。

三、陇西县纪委监委将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借招生之机进行利益交换等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陇西县公安机关对打着各种旗号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进行严厉打击。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学校招生秩序。对以上学为名而进行的“校闹”“学闹”“围堵校门”“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对于对抗招生政策,无理上访、非法滋事、恐吓谩骂、伤害招生人员或者限制招生人员人身自由、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并利用假证件牟利的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陇西县教育局:0932-6622164

陇西县公安局:110

陇西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2-6612350

陇西县教育局

陇西县公安局

陇西县纪委监委驻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5年7月11日

来源:陇西教育资讯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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