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铁律

1. 身份上必须是正式党员且非候选人;

2. 程序上需经正式提名→大会表决通过;

3. 履职中坚持回避利益关联+全程公开监督。

有表决权的党员可以担任监票人、计票人,但需满足一个关键前提: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监票人、计票人必须是非候选人的党员。

若该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时是候选人,则不得担任;

若其仅为有表决权但非候选人,则可依法担任。

一、依据

1. 监票人、计票人资格的核心限制

非候选人身份: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监票人必须“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人虽无直接限制,但实践中通常也要求非候选人身份,以确保选举结果的公信力)

具备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监票人、计票人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因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章》第七条),不得担任此类职务。

2. 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程序

监票人:

须通过民主推选+大会表决 双重程序。具体流程为:

① 全体党员从非候选人中提名;

② 提交党员大会表决,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计票人:

计票人可由会议主持人或上届委员会提名,向大会通报并经党员同意后确定,但需满足非候选人、熟悉选举流程等条件,且需向大会通报。

3. 表决权的行使与职责

不影响表决权行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六条,党员的表决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

监票人、计票人作为普通党员,有权在选举中行使表决权,其职责仅是对投票过程的监督和统计,与投票行为无冲突。

二、关键环节

1. 人选推荐注意事项

避免利益关联:

若监票人、计票人与候选人存在亲属关系、直接上下级关系等,应主动回避。

能力要求:

优先选择熟悉选举流程、责任心强的党员,如党务干部、曾参与选举工作的老党员等。

2. 职责分工与流程规范

监票人职责:

检查票箱密封性;

监督投票过程是否存在舞弊;

确认选票有效性(如废票认定);

宣布(主持人)计票结果后并签字确认。

计票人职责:

在监票人监督下统计票数;

填写计票结果报告单;

配合复核,确保数据准确。

3. 案例

某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拟推荐党员张某为监票人。张某未被提名为候选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履职。选举中,张某行使表决权并全程监督,结果无争议。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监票人能否中途成为候选人?

禁止情形:若监票人被临时增补为候选人,须立即终止其职务,由大会重新推选。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监票人须为“非候选人”。

2. 上级党组织能否指定监票人?

上级党组织可指导推选程序,但监票人最终须经党员大会民主推选产生。

3. 监票人、计票人人数如何确定?

一般原则:监票人人数根据党员规模确定,50人以上支部不少于2人,50人以下支部不少于1人,计票人可设1-2人协助工作。

分工建议:监督票箱、记录流程、复核统计等环节需专人负责。

4. 选举结果争议如何处理?

监票人需组织重新计票,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或纪检部门监督;

争议处理过程需形成书面报告,由监票人、计票人及主持人签字存档。

5. 已投票的党员能否担任监票人?

可以。投票后仍可经程序担任,因其投票行为不影响后续监督中立性。

(‌小型党支部‌:若党员人数较少(如仅5人),已投票党员可能需兼任监票人,但需确保其非候选人且无利益冲突‌。)

6. 缺席党员能否委托他人代投或委托履职?

委托投票:仅允许会前提交书面意见计入票数,不可委托他人现场代投;

委托履职:监票人/计票人必须本人到场履职,不得代行。

7. 小型党支部只有3名党员,如何设置?

若全部为候选人(如支部改选),需向上级党委报批,由上级派员监督;

若存在非候选人,按正常程序推选1名监票人,可不设计票人。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小百科资料”,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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