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把一个女生开除学籍,理由是“与外国人有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我才想起来前段时间一个花边新闻,这名女生专程飞到上海参加活动,与外国电竞选手Zeus一夜情。Zeus有家庭和孩子,这名女生据说也有男友,结果这个Zeus把亲密视频发在了网上,顿时引发一轮舆情。

校方的后续处理是“开除”,评论区更是对女孩的指责,各大媒体纷纷祭出震惊体,捶胸顿足的惨状如丧考妣。

至于吗?我们至少要分清公德与私德之分吧。

违背公德指的是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无论是你闯红灯、攀折花木还是杀人放火,都直接或间接危害了公共权益。违背私德指的是有悖所谓主流价值观,但并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什么出轨、性乱之类的,跟公众其实没啥关系,就像这个约炮电竞选手的女孩,这种行为的唯一受害者是她男友,新闻曝光后,男友和她如何大闹或者分手,便是受害人对女孩的惩戒。

私德有亏,自有私人方式处理,公德有损,才需公众介入。

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不懂,只是猎奇地盯着人们的下三路,甚至指指点点。就像前段时间一群人以吃瓜的心态,看男扮女装的“红姐”与多名男性发生关系,纷纷觉得恶心。可他的偏好和那些男性的选择都无可厚非,应该指责的是他擅自盗摄和传播,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大连工业大学的女孩也是同理,选择跟谁发生关系是她的自由。网友指责她的地方无非是两点:劈腿渣女+有辱国格

劈腿这事,我真觉得是私德,但现在对出轨的道德审判却愈演愈烈,无论你是知名球星还是普通路人(靠人设吃饭的网红明星除外,因为纯洁人设是他们职业的一部分),只要出轨就被钉在耻辱柱上,一群人巴不得你永世不得翻身。咱又不是活在中世纪,成年人自己做选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好,看客跟着起什么急。

除了道德审判,对姑娘批判最多的是“有辱国格”。这事就有点无限拔高,说Zeus打上了中国女孩easy girl的标签。问题是,在一个性速食的年代,各种社交软件都在提供这种春宵一夜的机会,在性关系上,有人保守有人开放,这本身已经不存在什么道德上的共识。当然,道德保守主义者可以批评这个女孩的行为,但真的有损国格吗?这个女孩在传播力和代表性上,真的可以成为中国女生的缩影吗?稍加思索就知道不会。

我们应该警惕这种思维方式:用群体身份绑架个人行为,又因为个体言行上升到群体形象。

不具备统计意义的个体行为,跟群体形象无关。咱们也别忙着觉得“国格”受损,如果女孩的言行是独立个体,他们easy girl就代表她自己,而非中国女性;如果中国女性在easy girl的比率上显著高于其他国家,说明我们的社会结构、文化和观念出现问题。

如果大连女孩属于前者,那咱就别急着那国格压她。如果她属于后者,那我们也用自己的常识和体验来检验一下,恐怕未必属实。那咱的国格还是稳如泰山啊。

还有些自卑者,其愤怒不来自于女孩的不忠,而是气愤女孩怎能便宜了洋人。这便陷入了女性是私有物+狭隘民族主义的双重情结。女性不是资源,更不是某些群体的专用附属品,女性贞操更不是民族情绪的象征物。

对性与贞操的观念,我仿佛梦回大清。有多少人指责Zeus?他有妻室,却毫无顾忌地跟女孩发生关系,更恶劣的是,他拍摄了二人的亲密场景,并开始传播。是他率先违反了“成年、私密、自愿”的三原则,把亲密关系公开化。而且,男人为什么会把自己的easy作为能力来炫耀,而女性就要因为easy承担道德谴责?既然讲究男女平等,在出轨问题上,男性就应该承担和女性同样的道德批判。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在女孩的祖国,我更多看到铺天盖地对女孩的恶言恶语,Zeus的不忠,以及他涉嫌侵犯女孩隐私、公开传播不雅内容的行为,仿佛都得到了豁免。

就是个有点开放的女孩,她选择怎样的亲密关系模式,本应是她的权利。充其量被男友分手,结果却因为遇人不淑而被公开处刑。充满杀气的话语,难道真的要她浸猪笼吗?恶毒的言语,在网络上构成了新时代的石刑。真的需要开除吗?让她的人生道路遭遇如此挫折甚至社死?

更有甚者,某些重要媒体的报道中,直接出现了女孩的全名。她又不是公共人物,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在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要化名的时代,我们真的要让女孩的全名,在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出现在标题和内文?在一个网络让人无处遁形的时代,这无异于如古代在犯人的脸上刺青。问题是,她真的罪无可赦吗?她的罪真的就要所有人唾弃,永远背负着骂名?再深问一句,她有罪吗?

这件事,让我目睹了一场网络“浸猪笼”的奇观。以民族大义的名分,一群狂暴的卫道士,让一个私德小有瑕疵的女孩,背负了不该有的骂名,甚至可能毁了她的一生。那些满口恶言的狂暴的“正义之士”(尤其是某些媒体),你们于情、于理、于心,至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