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锡安。

21岁在读的中国女大学生出轨年近40岁的外籍电竞男,

最终被校方开除一事,

是罚不当罪,还是咎有应得?

01

最近,大连工业大学一位21岁女学生李某莳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事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暴。

事件起因还要回溯到去年的12月16日,

上海举办了一场CS2赛事。

期间,一位乌克兰知名电竞选手Zeus在自己粉丝群里晒出与一名中国女孩发生关系的照片。

后经网友爆料,该女孩是大连工业大学在校生李某莳,

且当时她是有男朋友的。

并且,李某莳与电竞大叔千里奔现的路费还是李某莳的男友赞助的。

而这个电竞大叔Zeus不仅有家室,女儿据说已经15岁了,

在乌克兰,女子的结婚年龄是17岁,

也就是说这个电竞大叔的年龄与辈分已然接近“岳丈”行列。

为人父母后的男女,在即将成为情感加害方时,

他们的内心是存在纠结和挣扎的。

有女儿的为人父者会担忧:

我女婿有一天会不会也对我女儿这样?

但如果良心泯灭后,这样的行为纯粹就是一种欲望的惯性。

电竞油腻男看来应该是老手,在与李同学为爱鼓掌后

将与李某莳的私密照片及视频公然发布到粉丝群。

并称中国女性为“easy girl”。

或许这样的炫耀尤显不够,

还PO到了外网,

附上文字“中国女孩一天就被征服”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愤怒。

很多围观的外国人在看直播的时候也跟着附和:

中国女孩非常容易拿下,拿下她们就像点一份牛排一样容易。

02

这件事谁最应该被手撕的电竞男毫发无伤。

而李同学却收到了一张开除学籍的通报。

通报中,不仅明确了李同学被开除这一事实,

而且还有理有据:

这所大学的“第十九条第六款”是这样规定的:

随后,很多媒体也纷纷报道了此事。

紧接着,这件事让吃瓜群众分成了两方阵营,

一方认为,李同学也是受害者,

被网暴又面临开除,对于一个21岁的女孩来说太严重了。

另一方认为,李同学是罪有应得。

两派网友明显搞错了方向,

分成两派主要是因为在这件有违道德的事件中,

电竞男连吃带霍霍还可以全身而退,

但李同学却成了众矢之的。

这里的不公平只是分赃不均,并不代表正确与合理。

捋一下到底谁才是这一事件的直接受害者?

我说是李同学的男友,以及乌克兰电竞男的妻女,

似乎无人反驳。

李同学之所以被很多人当成受害者,

原因在于她急于奔现的电竞男踢出去的那一脚。

如果电竞男不把这场你情我愿的艳遇嘚瑟到网上,

李同学的男友很难获知自己“被绿”。

李同学也可能成功躲过这次被抓包的偷腥。

不道德的行为之所以被声讨,是因为它见光了,

没曝光前,只是良心的谴责,

而曝光后,那就是舆论哗然。

在这一点上,21岁的李同学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一个女孩儿,敢于只身前往异地与陌生男子奔现,

地点又是酒店,她难道不知此行意味着什么吗?

或者说,她是准备好发生点什么吧!

这种假设或许有点阴暗,但它就像X光直接把人性中的丑恶照了出来。

03

是不是有损国格?

完全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的中国女生认为那句“easy girl”就是对中国女孩的侮辱,

那她完全可以认为这就是有损国格。

战争年代,侵略是被践踏、剥夺自由和尊严。

和平年代,这一辈人虽然没有遭受过迫害,

但仍选择不忘历史。

同理,除李同学以外的中国女孩尽管没与电竞猥琐男发生什么,

可是那句“easy girl”一出,

依然有一种尊严被侵犯的愤怒。

还有人拿出了《圣经》中的一段故事说理,

原文是这样写的: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 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其实,这个故事也是我想说的。

对于错误,我们确实要给予宽恕和原谅。

但有一样,就是错误导致的结果是要犯错者本人承担的。

在这一点上,《圣经》中从未否认。

《圣经》中的大卫王曾经与有夫之妇拔示巴发生奸情,

为除后患,大卫王还借敌人之手,杀死了拔示巴的丈夫。

事后,大卫幡然痛悔,

《圣经》中描写大卫悔过之泪足以将床榻漂起。

上帝原谅了吗?原谅了。

但上帝也允许二人奸情得来的孩子夭折。

所以,我们确实应该原谅年轻人犯错,

但错误的结果也同样需要年轻人自行承担。

现在,很多人都本着鼓励培养年轻人自信心和勇气的态度,

提出让他们“勇于试错”。

需要划重点的是勇于试错的初衷决定了试错的方向。

像李同学这样的行为,并不在“勇于试错”的范畴内。

小评

事件之后七个月的时间,

我很想知道李同学以及李同学父母的态度。

相信很多人不是选择不原谅,

而是希望看到“愿意对错误加以纠正”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