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审判一个女生时,谁来审判那个男人?
今天的故事里有三个主角:一个21岁的中国女大学生,一个37岁的乌克兰电竞选手,还有我们每个人。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 CS2 赛事期间,大连工业大学服装设计专业的李欣莳做了一件很多追星女孩都会做的事——她专程去上海见了自己的偶像,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
Zeus37岁,在主页晒过女儿
结识几小时后,两人发生亲密行为。
这个已婚且有15岁女儿的"偶像",在酒店房间里偷拍了两人亲密的过程,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发到了5万人的粉丝群里,还配上侮辱性的文字:"中国女孩一天就能搞定"、"比巴西牛排更易得"。
外网很快就传开了,点击量很快突破百万,评论区充斥着各种不堪入目的言论。
而更让人心寒的是国内的反应,她被贴上"easy girl"的标签,成了全民公敌。
时隔半年后,大连工业大学发布公告,决定开除李欣莳的学籍,理由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
而那个偷拍视频、传播淫秽内容、公开侮辱中国女性的Zeus呢?
他依然在社交媒体上活跃,继续享受着粉丝的追捧。
这背后,藏着三个令人窒息的现实。
首先是校方的"双标铁拳"。
在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告中,给予学生李某某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但根据《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处罚上限只是记过。
当Zeus的侮辱性言论在外网播放量突破2.3亿次时,真正"有损国格"的加害者没有受到任何追究,反而是隐私被侵犯的女生被母校重拳出击。
这种专挑软柿子捏的做法,连法律专家都看不下去。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指出,该女生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属于私人生活范畴,学校直接开除学籍,处分有点严厉,况且在亲密视频事件中,女生实际上是受害者。
第二个残酷真相是跨国维权的"玻璃天花板"。
事实上,Zeus的行为已经明确触犯中国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最高可处10日拘留。
但当中方要求追究时,乌克兰既没有引渡条约支持,其国内正值战时状态,连17岁青少年都要被强制征兵,美俄双方还在为撤军问题角力,谁会关心一个中国女生的隐私权?
事件曝光后,全网都在人肉李欣莳,她的学校、专业、家庭住址被扒得精光,却没人追问Zeus为何能堂而皇之在社交平台传播淫秽内容。
2024年8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明规定,未经许可公开他人身份证号、住址已属违法 ,但当大连工业大学在开除公告中直接曝光李欣莳全名时,评论区竟一片叫好声。
第三,这个女生一时糊涂,如今被全民羞辱,未来还要不要生活呢?
这种全民审判,在古代就是浸猪笼吧。
各位,你们不觉得这很讽刺吗?
我们总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当真正面对涉外案件时,执法的天平却总在微妙地倾斜。
一个女生因为私生活被全网审判,而真正违法的男人却逍遥法外,在这种事情上发生了完全的双标。
知名大V留几手说,他自己也犯过错,社会尚且有改正的机会。这个女生只是不完美受害人,为何就直接社会性死亡了呢?
胡锡进也下场了,在这件事上的看法还是可以听听的,
有人说李欣莳活该,说她给中国人丢脸了。但我想问,真正丢脸的是谁?是那个被偷拍、被羞辱的女生,还是那个把私密视频当战利品炫耀的外国男人?
是我们急着开除自己学生的学校,还是那个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追究加害者的社会?
当校方用"国格"的大棒砸向一个女生时,真正伤害国家形象的恰恰是这种荒诞的"家法大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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