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这下子热了,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一个女生被开除,在通报里倒是没有说女生到底是因为什么,只是说了几个字,不当交往,不当交往的对象还是外国人。
这一下子就点燃了吃瓜群众的激情。女大学生与乌克兰已婚男人,一天就开房,她从大连去上海参加比赛,费用还是她男友给出的。这是不是有点凌乱不堪了?
咱们先理清楚一下:这名女大学生,是有男朋友的,也就是说正在恋爱的过程中吧,恋爱的过程中如果劈腿第三方的话,这事是不是很不道德的行为?是,肯定是,且是十分不道德的,可以从道德上进行批评,诸如那些陈旧的老词语,不要脸啊,下贱啊,你都可以说。
但是,却有一点比较明晰,如此劈腿的行径,只是个人的道德有瑕疵的行为。你可以用道德的评价说这个女生道德水平低下,但依旧不能否认她这样做的确又是不违法的行为,完全是自己主导自己的身体的行为啊,谁能否认?似乎没有人可以辩驳。
咱们举一例子来看看,这个女生,现在是有男朋友的,比如她又找到一个,脚踏两只船,你怎么看?是不是要把这样的女生统统给开除学籍了事?假如是要一视同仁,都要开除学籍的话,那就有一个问题出现了,如何证明女生道德是有问题的。
就劈腿这件事来说吧,在高校里,都已经是成年人,成年人之间谈恋爱,乃至发生性关系,完全都是具备行为能力的,只要别搞什么淫乱派对,向着聚众淫乱的路上跑,什么劈腿了,似乎并算不上什么大事,道德水平低下就低下吧,只要还在法律的范围内,即可以算是自由。
再来看看大连工业大学的开除学籍依据的那一条,与外国人不当交往,有损国格和校誉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这里且看,是不是有了很多的空间和想象?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到底怎么就算正当,怎么就算不正当呢?跟外国人谈恋爱正当吗?跟外国人谈恋爱发生关系不正当吗?
谈恋爱啊,性关系啊,这些成年人自己就能把握的内容,纯属于私人领域的事,但是学校将其升格为有损国格的大事,且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这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算是板上钉钉的大事。
怎么说呢,因为这件事发生在2024年12月16日,这都过去大半年时间了,学校肯定也开了很多会议,研讨和判断,到底如何处置这件事呢?历经半年多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这样的一个条款,套上,开除学籍。
这事儿不容小觑,同时也给大连工业大学的每个学生都提了醒,敲了警钟,在学校期间,务必要恪守道德准则,千万不要发生类似的事件了,跟外国人不当交往,后果很严重,说不定学籍都没有。
推而广之地说,不仅仅是跟外国人交往要注意,跟中国人交往也需要注意,道德必须至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仔细看,这件事不就是一个来自乌克兰的渣男在杀人?背后还有这样的高校,再加上不要脸的媒体,指名道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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