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赔偿全部到位了,真是太感谢咱们的执行干警了……”近日,申请人小敏(化名)的母亲手中拿着一面写有“法纪严明品德高尚 为民追款不辞劳苦”的锦旗来到柘城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在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小敏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敏受伤和车辆损坏,柘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原告小敏1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未能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为了逃避执行在判决后举家外出下落不明,在进行多项常规执行措施未取得有效进展的情况下,该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后,执行干警始终关注该案,定期排查刘某财产及行踪线索。今年6月底,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得知刘某在浙江省义乌市某地经营生意,迅速派遣四名执行干警赶赴义乌市某地,果断跨省追击,在当地公安协助下成功将刘某拘传,并将其带至柘城县。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刘某最终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这起案件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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