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现在慢慢成为了人们主要的购物方式,不仅不用出门,而且价格实惠,品种丰富,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在网购过程中,有时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网友咨询:
网购商品“货不对板”,该如何维权?
杨泽昊律师解答: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当在平台购物后需要退款,但卖家未及时处理时,首先可以耐心等待系统自动退还。如急需退款,可直接联系卖家沟通处理进度。若卖家拒绝且未给出合理理由,可在平台投诉。如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联系平台客服协助解决。如果平台维权不成功的话,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消费者协会有专门受理消费维权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12315进行投诉维权。消费者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这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诉求才能够得到支持。
杨泽昊律师补充:
网购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泽昊律师
任职于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重庆本地前十强律所;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经济纠纷,合同事务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取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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