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临时监管委员会(IRC)发布的立法草案,对加勒比地区CBI/CIP国家提出了更严格的改革,以保护该地区投资公民身份计划的完整性,以建立区域监管机构东加勒比投资入籍监管局 (ECCIRA)。该协议适用于在统一框架下实施投资入籍计划的5个加勒比国家:安提瓜和巴布达, 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圣卢西亚。

草案建议的更改如下:

1. 最大配额:董事会应向理事会建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通过在每个参与国申请人的最大数量

2. 最低居住地:被授予公民身份的申请人应承诺通过履行居住权和融入义务,与参与国建立真实有效的联系。

在授予公民身份或归化证书之日起的前五年中或之前的任何一年内,在参与国内实际居住累计至少 30天;

参加强制性的融合计划,其中可能包括:

-- 公民教育,包括了解参与国的法律、历史和宪法原则

-- 了解参与国的文化取向或社区服务

3. 护照有效期:签发给申请人或公民的护照的初始有效期应缩短为五年,只有在参与国主管当局认证后,才能续签十年。

4. 统一标准:管理局应制定、采用和执行统一标准,以管理与行业内申请人相关的资格、文件、处理申请的统一时间表和尽职调查流程要求。

5. 登记:参与国建立、维护并定期更新安全的投资公民身份申请人登记册审批流程。

6. 个人面试:参与国应要求申请人接受个人面试,作为尽职调查和申请评估过程的强制性组成部分。

7. 姓名更改:限制申请人或公民在规定的固定期限内更改姓名:从收到申请之日起至申请人获得公民护照之日之前以及在申请人获得公民护照后。

8. 拒绝:每个参与国应维护一个安全且定期更新的登记册或数据库,其中包含所有被拒绝的投资公民身份申请,包括此类拒绝的原因。

9. 加强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审查至少应包括

-- 根据国家、区域和国际观察名单、政治公众人物数据库和制裁名单进行身份验证;

-- 核实资金和财富的来源,包括独立的财务分析;

-- 申请人在申请日期前十年内居住或持有公民身份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犯罪背景调查;

-- 负面媒体筛查和声誉风险评估;

-- 核实就业、商业利益和财务活动;

-- 必要时与相关的国家、区域和国际执法或情报机构联络。

10. 密切合作:参与国应与以下机构接触、合作或协商

-- 国家、区域和国际执法机构;

-- 管理局和所有其他相关的国家、区域和国际监管和情报机构;

-- 国家金融情报单位或金融情报局;

-- CARICOM IMPACS/JRCC;

-- 公认的国际数据库和观察名单;以及

-- 具有相关情报能力的其他政府或政府间机构

11. 被吊销的护照:参与国应保存被吊销护照的登记册,吊销或召回可能基于以下原因发生

-- 在申请过程中欺诈或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 护照持有人的刑事定罪或安全威胁;

-- 未能履行持续义务;或

-- 法规、监管法律或其他法律规定或由主管当局确定的任何其他理由。

12. ECCBI 数据库:管理局应建立一个集中式区域数据库,称为东加勒比投资公民身份数据库,该数据库应由JRCC根据数据保护和数据端到端加密进行开发、管理和维护。

该法律草案目前正在接受公众反馈,之后由五个国家签署,并将形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