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女护士生前曾在日记中写道:“被人威胁,被人拿刀架脖子,有家不可回”。

2024年6月20日晚近6时,陕西西安某医院31岁护士董某某被同居男友师某某杀害。董某某生前曾长久遭受师某某的言语威胁和暴力行为。案发当天,师某在车上割破其颈动脉后,开了约一小时车才报警,导致女护士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近日,这期案件再次引发网友关注!2025年7月11日,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师某某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进入开庭倒计时。

爱恨情仇纠葛不断

施暴手段逐渐升级

女护士生前日记曝光

董某某与师某某的相识始于2020年的一场亲友介绍。当时亲戚将师某某的朋友介绍给董某某,她未应允,师某某却转而对她展开追求,并隐瞒了自己已婚育子的事实。

董某某

但这份"热情"很快显露异常。2022年,两人开始同居。董某某的偏执的面目逐渐暴露,最可怕的是,他一边在朋友圈晒"宠妻日常",一边对亲友扬言,董某某要是敢离开我,就弄死她。

在两人同居期间,师某某曾多次在朋友圈高调示爱,甚至承诺年底结婚。但董某某同事透露,师某某控制欲极强,常因董某某加班或与同事聚餐大发雷霆,甚至威胁:"要么结婚,要么你死我活。"

师某某

2024年3月,董某某向父亲展示脖子和手腕的掐痕,董先生立即报警,警方却以 “感情纠纷” 为由,仅对师某某批评教育。

2024年5月,师某某再次强行闯入董某某住所。争执期间他承认 “打过董某某很多次”。

在女儿家中,董某某父亲目睹了暴力痕迹:柜面布满刀砍伤痕、椅子的钢管被打变形、电视机被砸毁。他当即更换门锁要求女儿断绝来往。

案发后,其父亲翻开了女儿生前的日记,其中一篇写自2024年1月的日记格外醒目:

“被人威胁,被人拿刀架脖子,有家不可回”。

“2024年开始快一个月了,但这一个月就像地狱一样,已经记不清第几次被勒脖子。”

“总有一些讨厌的人,没有分寸感,寄生虫一样的人!”

日记中还记录了师某某对董某某实施的多种暴力行为,包括烟头烫伤、铁凳殴打等。不仅经常施暴,两人的经济关系也极不平等,师某某是无业状态,而作为护士的董某某却承担了主要的生活开支。

在董某某的日记中,她多次表达出要积极向上,要好好开始生活的愿望:“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在遇害当天,她还去银行存了钱。

可惜一切都在2024年6月20日接然而止,当天下午6点,师某某驾驶私家车将董某某载至郊区,途中因感情纠纷爆发激烈争吵。随后师某某用刀具直接割破董某某颈部大动脉,致椎动脉破裂大出血。事发时,师某某却未立即施救或报警,反而继续驾车在城区徘徊近1小时,直至董某某完全失去生命体征,才拨打电话自首。当急救人员赶到时,董某某早已因失血过多死亡。

董某某父亲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数据显示:车辆在晚高峰时段以极低速行驶,最终在一处偏僻路段停靠近50分钟后,师某某才拨通110报警电话。

而此前警方定性的“感情纠纷”,在董某某被杀害后,其住所才被取证,警方在其居住场所进行现场勘查,才发现多处明显的暴力痕迹:衣柜门上三道触目惊心的刀痕,经专业鉴定与师某某家中刀具完全吻合;断裂的铁质椅腿上,检测出董某某的毛发组织;电视机屏幕的裂痕中,也提取到师某某的指纹。

案发后,家属曾要求追加虐待罪,认为师某某的行为符合“共同生活+长期施暴”的虐待罪特征。

这起案件之引发讨论,除了死者是三甲医院的护士外,还有两个最具争议的点备受关注,分别一是师某某的“自首”是否成立;二是他长期家暴是否构成虐待罪。

虽然是师某某是主动报警,但这种自首根本站不住脚,董某某的代理律师欧阳一鹏指出,根据《刑法》中关于自首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师某某从行凶到报案中间间隔一小时,在此期间董某某一直在其车上,没有被他人施救的可能。师某某这种 “延迟报警” 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失去自救可能,完全不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

而这两次补充侦查,分别是就师某某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以及其自首是否成立展开的。

可惜的是,2025年7月11日,检察院经两次补充侦查后,以故意杀人罪对师某某提起公诉,检方未采纳追加虐待罪的请求。

检察机关认为,师某某长期以来的暴力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虐待罪的特征,但案发当日他在车内直接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主观恶性极大,性质更为恶劣。

欧阳一鹏律师对此解释道:“虐待罪要求存在‘长期、持续、经常性’的暴力行为,并且要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特别严重的后果。而在本案中,师某某在车内直接实施了致命行为,现有的证据链更明确地指向故意杀人罪。”

目前案件已进入开庭准备阶段,厘清从日常虐待到致命袭击的连续性暴力到底应该如何判决是公众最关心的事。

不仅如此,被害人是医务工作者,本来就要面对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日常加班被怀疑和威胁,生活上还被无业男友寄生,进而演变成家暴和杀害,实在令人气愤!

家暴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如果法律对家暴零容忍,第一次就给与严惩,或许就不会有悲惨的事件发生,此外,如果法律能够在女性遭受侵害的开始阶段,就能对施暴人作出震慑的惩罚,或许就不会有被杀害的情形出现。

董某某在日记中那句“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曾是她试图穿越黑暗的微光,却最终被暴力吞没。最令人心痛的是:最擅长守护生命的群体,有时却最难守护自己。医护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家庭、恋爱、交际,但这一切都需要做好对自我生命的捍卫,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护士群体,因更容易被“被照顾型”人格吸引,身边人非患者,该强硬的时候强硬,该反抗的时候反馈,切勿将职业特性中的软弱部分,混淆进自己的生活中,医务人员一定要以此为戒,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