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为逃避责任

在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前

再次饮酒

试图以肇事时并未饮酒为由

逃避处罚

这如意算盘能得逞吗?

案情回顾:

 漳州这个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淡定离开现场去喝酒,原来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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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这个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淡定离开现场去喝酒,原来有“猫腻”!

(视频画面由长泰公安交警提供)

2025年5月19日00时39分,史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漳州长泰区岩溪镇锦昌路自永安路往永福路方向行驶,至锦昌路外路段时,因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碰撞到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及隔离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史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步行离开现场至某店再次饮酒,后经民警电话通知,于当日01时13分自行返回事故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

还有兴致自饮自酌?

民警直觉此事定另有隐情

民警通过勘查现场、比对监控、讯问史某、询问当晚与史某一起活动的人,迅速查明:事发前,史某就已经同他人一起喝酒了,并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行为。事故发生后,史某自知饮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会理赔,且会承担严重后果,故意离开现场再去饮酒,想借此掩盖酒醉驾车事实、逃避法律责任。

经检测,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1.8mg/100ML,属危险驾驶。

本事故中,史某因醉驾、逃逸、超速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漳州交警温馨提示:

饮酒后,驾驶员对危险的感知和应对能力会有所减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车理念,切勿心存侥幸。

而酒后开车自作聪明,故意再次饮酒妄图逃避处罚的方法更是不可取。当场喝酒,除了无法逃避法律追究,反而面临加重处罚后果,“弄巧成拙”。再次饮酒后,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就会变得更高,很可能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变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广大群众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更不要相信所谓的逃避检查“方法”,当场喝酒、大量饮水、掉头逃跑、弃车逃跑、找人顶包等行为不仅不能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还可能“醉”加一等。

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