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赔偿!2022年7月,一名美国6岁男童在家中玩耍时,误吞了空调遥控器内的纽扣电池。纽扣电池进入男童体内后,造成了胃肠道永久性损伤。孩子的家属随后将矛头指向了遥控器生产企业——一家中国出口商,进行高额索赔,经过马拉松式艰苦谈判,2025年6月,最终以金额高达4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9亿元达成和解。苏黎世财险(中国)分担赔付一半,折合人民币1.4128亿元。

儿童调皮好动是天性,无可厚非,孩子家属维权索赔,也属于正当权利。回题是中国出现这种问题的案例,孩子最终获得的赔偿额度的标准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是这起美国男童赔偿额度的580分之一!

这就存在这样几个问题:是美国人比中国人值钱?还是美国的法律偏袒个体人性的价值而不是企业?相关的解释什么美国法律与中国法律不同,美国法律侧重于“企业全责,加上惩罚性赔偿”,中国法律侧重于“实际医疗费补偿”,这都是骗人无实际意义的鬼话!问题的关键是美国人的生命安全是不是比中国人的生命安全高贵得多?

不能不承认,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赔偿标准的高低是衡量生命安全价值的尺度。有些媒体认为中国出口海外产品的企业应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规避出口风险。这更是本末倒置无稽之谈!难到中国企业面向国内消费者的产品生产标准,就应该低于欧美市场要求的国际标准吗?难道资本主义讲卫生,社会主义就吃苍蝇吗?

另外一点,也特别值得关注与深思,误吞纽扣电池儿童的家属,最初向中国出口商提起诉讼索赔金额是1.252亿美元,这是什么概念?折合8.98亿元人民币!这在中国法律任何个体伤害想都不敢想的天价赔偿!是法律限制了想象,还是国情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限制了想象?中国人敢这么狮子大开口索赔吗?不敢,绝对不敢!既无先例也不敢这么做,无论是受到多大伤害,哪怕丢了命也不敢这么狮子大开口。谁敢这么做,真是担心他会被厂家以敲诈勒索费起诉而抓起来判刑,即使被关几年放出来改判无罪也万万不值!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郭利就是如此。郭利只是向厂家提出300万人民索赔而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带走,被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五年,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300万人民币索赔,即被判刑妻离子散,几个亿人民币索赔谁还敢提?连想都别想。这就是美国人与中国人在个人索赔上的不同。

8.98亿元人民币索赔,你可真敢开口,放在中国,就是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