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大理市人民法院凤仪人民法庭业务用房修缮结束,凤仪人民法庭将于2025年7月15日回迁办公。原办公时间、办理事项、办公电话不变。由于办公地点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4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洱海保护管理应当划定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和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与绿色发展区:

(二)生态保护缓冲区为生态保护核心区以外,海西片区南起阳南溪沿大理至丽江二级公路,北至罗时江临湖一侧路缘线以内的区域;海北片区西起罗时江沿大理至丽江二级公路和老环海路,东至马厂村老环海路与环海东路交接处临湖一侧路缘线以内的区域;海东片区北起马厂村老环海路与环海东路交接处,沿环海东路南至环海东路与机场路交接处沿地表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海南片区东起环海东路与机场路交接处,西至阳南溪沿地表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涉及城市规划区的按照城市规划区规划管控;洱海主要入湖河道以及堤岸内侧水平向外延伸30米、洱海流域其他湖(库)水域及其最高运行水位水平向外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生态保护缓冲区边界线为洱海湖泊生态黄线。

 大理市人民法院凤仪人民法庭回迁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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