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为进一步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2025〕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预交金管理说明
1.以上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额度是我院结合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医保政策、参保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测算后而确定,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未公示的病种可参照执行)。
2.不同手术或操作需补预交金以实际结算为准。对于暂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收取住院预交金,待确认医保身份后可持缴费票据按正常手续办理。
以上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咨询电话:0377——63310458
来源: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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