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大连工业大学的一则公告让全网吵翻了天。

在这则公告中,

大连工业大学对该校的一名女生李某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公告。

说起这件事,

还得从去年12月的CS2上海世界锦标赛说起。

当时21岁的女大学生李某,

在有男友的情况下,

与37岁的乌克兰已婚电竞选手Zeus发生了关系。

事后,

zeus在自己的粉丝圈里炫耀此事,

不仅分享了与女方一起在酒店床上的影片,

还用“Easy girl”这样的词汇,

公开羞辱中国女性。

最终,

学校根据《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

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将女生李某开除学籍。

而网友们的争议也随之而来。

在网上,

网友们分成了两派,

有的网友支持学校的处罚,

他们表示:

“学校做得对,女生李某出轨还崇洋媚外,该罚。”

而有的网友则反对学校的处罚,

他们提出了质疑称:

出轨只是私德问题,

学校为何要给出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罚呢?”

在一片争议中,

我们不能忽略的是,

事件中的女生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在学校的公告里,

她的全名被毫无遮掩地公之于众。

在网络上,

她的个人信息被各方势力轮番人肉。

李某已经处在了“社会性死亡”的困局中。

那么,

大连工业大学为什么要在网上发布这样带全名的公告呢?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的解释,

他们对学生李某的处分决定并非突然而至。

校方早在2025年4月15日至24日期间,

就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尝试告知李某。

在多次送达失败后,

学校最终选择在官网上发布带有全名的公告。

可是,

学校这样的做法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从《个人信息保护法》视角看,

校方在拟处分阶段就公开学生全名,

违反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根据该法,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征得个人同意,

而学校显然未履行此义务。

此外,

在《民法典》的隐私权保护条款上同样亮起红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有关单位要保护自然人的私生活安宁和私密信息。

学校如此公然将涉及私德判断的内容连同学员全名公示,

无异于在网络上为李某挂上了“耻辱牌”。

而更大的问题还是学校处分程序的正义性。

正如网友们讨论的那样,

学校是否有权评价学生私生活?

学校是否有权将私德问题上升到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罚?

是的,

李某犯了道德上的错。

她在有男友的情况下出轨zeus,

这是私德有亏。

她是感情不忠的背叛者。

但就这起事件而言,

问题最大的不应该是那名外籍选手zeus吗,

传播亲密视频的是他,

发表不当言论的也是他。

怎么处罚的重拳全是打在女生的脸上。

始作俑者zeus却可以美美地隐身在幕后。

当一个女学生遇到了渣男,

因为女生是感情中的过错方。

大众就剥夺了她作为受害者被同情的资格。

所有人指责她,

却忽略了她也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之一。

而本该是教书育人的学校,

没有想着维护好自己的学生,

却用最严厉的校规去审判一个私德有亏的学生。

校规执行逾越法律红线,

惩戒本身或许正在制造新的不公。

目前,

事件的最终走向尚未落定——李某仍有权利在9月7日前提出申辩,

甚至可对最终处分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但不可否认的是,

学校全名公布的伤害已成永久性创伤,

女生的名字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钉在互联网的耻辱架上。

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出轨Zeus女生被大学开除事件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

我是榕树洞里看世界,小小树洞纵论天下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