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科技城的企业注意啦!

未来科技城启动多项申报工作

有需要的企业请抓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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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

根据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经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海创未来”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1月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1.余杭区“海创未来”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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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

根据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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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房租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包含:顶尖人才、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市区级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项目)。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1月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附件2)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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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国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19]17号)文件、《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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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经余杭区招财局签定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1.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21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6

未来科技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研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7

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1月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海创园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21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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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 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指定地点。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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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杭科(创)管纪要〔2023〕47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项目企业在未来科技城(海创园)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项目经海创园验收,鉴定结果为毕业;可通过企业申请,经未来科技城政府补助项目区财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的企业。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首次申报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1月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

1.海创园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表(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附件1)

3.产业化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21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指南 //INFORMATION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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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ABOUT US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是在浙大控股集团领导下,由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共建,围绕脑机智能产业主体,辐射脑机+生命健康、脑机+智能制造、脑机+新一代信息技术、脑机+新材料等领域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由杭州启真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全面运营。

基地依托浙江大学在脑机智能方面的学科优势,以脑机智能作为核心科技支撑,贯彻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有靶向科技企业孵化、有体系未来产业培育”的服务体系,致力于打造脑机智能领域具备成果显示度、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化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