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近日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强化审计质量与独立性,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连续性。该制度明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根据制度,创新医疗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近3年未因执业质量问题被多次处罚或立案调查。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轮换5年,重大资产重组或上市前后的服务年限合并计算。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超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
制度规定,公司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若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详细披露原因、前后任沟通情况及审计委员会意见。此外,公司不得设置不合理选聘条件,且业务合同需包含信息安全条款。
创新医疗强调,审计委员会将定期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发现重大缺陷时可提议改聘。若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超20%,需说明变动原因。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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