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打算开除卷入私情风波的李某某同学,连日来在社会上吵得挺凶。

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差不多一半人反对,一半人支持(51% 反对,47% 支持)。

吵成这样,本身就说明学校这开除决定得细琢磨 —— 它到底讲不讲理、合不合法、公不公平?

“损害国格” 的帽子:扣得太大太模糊?

学校开除的主要理由,是校规里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损害国格” 这条。

这话听着分量重,细想却问题不少:一个大学生感情上犯了错,怎么就跟 “国家尊严” 扯上了?“国格” 这帽子是不是扣得太大、太笼统了?

学校自己定的规矩,总得有明确界限,不能拿大词儿当筐啥都装。再说,这规矩本身合不合法、处分权该多大,也得说清楚。

谁是 “始作俑者”?责任不能只算在学生头上

李某某在感情里做错了,伤害了男友,该受校规处罚,这没毛病。但学校想开除她,关键点好像是嫌事儿在网上闹太大。

可别忘了:李某某的隐私被扒光、被网暴,她是受害者,不是主动传播的人。

因为别人(很可能违法)泄露隐私捅出的篓子,把最狠的板子全打在受害者身上?这道理说不通。

真正该揪出来追责的,是那个涉嫌非法泄露隐私、引爆风波的外籍人员!他这行为往小了说是缺德,往大了说可能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警察该查清楚,该罚罚、该抓抓,这才是给受害者讨公道的正路。

学校管不了老外能理解,但不能因为拿他没办法,就把火力全集中在自己学生身上,这看着就像避重就轻,很难让人觉得公平。

开除学籍:罚得是不是太重?

退一步说,就算李某某有错,直接开除学籍,这罚得是不是太狠了?

大学的本分是教育人、帮人改过,一棒子打死、断了人家学业前程,跟 “治病救人” 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吧?

给个留校察看之类的处分,既能让她记住教训,又能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不更合适吗?处罚轻重,总得跟过错大小匹配才行。

想平息争议?得两头都发力

这事儿要处理好,得两边使劲:

一方面,大连工大得再想想:争议这么大,处分是不是太重了?“损害国格” 的校规用在这儿合不合适?有没有推动追究那个外籍人员的责任?改个轻点的处分,或许更显理性和育人本分。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该出手了:赶紧查那个外籍人员泄露隐私的行为,不管他是哪国人,犯法了就得依法处理。这才能分清责任、给受害者公道,也让学校的处理更有底气。

说到底,处分得讲理、合法,还得分清主次责任。

李某某有错该罚,但她的前途不该成了模糊校规的牺牲品;那个踩了法律红线的外籍人员,更不能让他溜了,逍遥法外。两边都摆清楚与公平,才算有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公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