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确认对场地的使用权,合约到期已书面通知,但即便如此,还是没能收回属于自己的合法经营场所?近日,一起关于外商独资企业合法经营场所被占用的纠纷在山东省博兴县引发关注。涉事企业为美籍华人吴某明投资设立的“屹奥特生物科技(滨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屹奥特公司”),其通过法院判决确认的合法经营场所被前租户长期占用,尽管租约已到期且多次通知腾退,不仅不腾退,反而持续非法侵占,目前问题仍未解决。

纠纷背景:土地权属清晰

据悉,纠纷的核心地块位于博兴县兴福镇西毛村,场地使用权源于吴某明母亲陈某芳多年前的合法承租。2007年7月,陈某芳与博兴县兴福镇西毛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该村27.5亩土地,租期50年(2007年7月15日至2057年7月15日),约定由陈某芳承担租赁费及建房、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该合同效力已由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

权益冲突:源于历史遗留

该场地涵盖一栋三层办公楼、一栋二层宿舍及其他附属设施,同时包含27.5亩土地的使用权(特定生产线除外)。此前,上述场地由李某超承租。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李某超对办公楼、宿舍等建筑物的租赁期限已于2024年10月14日届满,而其对办公楼前路面、门卫室、辅房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则于2025年1月14日到期。

吴某明表示,在办公楼租期以及后续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其公司常驻当地的监事初某君均按法律规定,向李某超送达了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对方需在租期到期后完成腾退。

争议焦点:法院确权仍非法侵占

法院生效判决已明确,案涉土地使用权仍归属陈某芳,使用该土地的相关方应支付土地使用费。然而,新联合公司等在使用过程中,虽经陈某芳主张权利,却长期未按合理标准支付费用,且在相关租赁关系到期后,仍持续占用该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构成非法侵占。

然而,租约到期后,李某超不仅未履行腾退义务,反而是并继续强占所有房产与土地,拒不交还,态度强硬。针对企业合法权益遭受的侵害,初某君作为公司代表,多次尝试沟通协商,其间还采取了自行进入所属场地、报警求助等合法方式维护权益,然而最终结果却出人意料。

执法争议:合理诉求反遭无视,处理方法引质疑

在博兴县这起纠纷中,相关部门的行为令人费解。当相关部门面对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场地使用权遭无视,不仅未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反而警告、威吓初某君,称其行为“破坏生产秩序”,这种未能严格依法区分侵占与维护权益的做法,有失客观中立,难免引发对执法公平性的质疑。

作为维护法治秩序的重要力量,相关部门如此行事,不仅让个案中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更对外释放出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敏感信号,难以让投资者对当地营商环境产生信任,其后续处理将影响外界对当地公平公正的信任。目前,双方尚未就2024年之后的土地使用事宜达成新约定,相关权益可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外商呼吁:家乡投资渴望公平正义

美籍华人吴某明满怀对家乡营商环境的信任与期待,回到博兴县创办外商独资企业。可企业还没正式启动运营,核心经营场所就遭人侵占,求诉之路屡屡碰壁。在公司监事初某君于当地四处求助却毫无结果后,吴某明选择向博兴县领导发出公开求助,目前仍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

“恳请博兴县的地方领导能在繁忙工作中关注我的诉求,”吴某明恳切地表示,“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最基本公平正义,让法律所确认的权利得到真正尊重与执行,让回乡投资的人能安心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