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大企便函〔2025〕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拟申报企业根据《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进行填报和材料上传,并附件材料推荐汇总表(仅需word版本)报送至区经信局。

2.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需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中填写有关申请及相关数据可直接认定为省单项冠军。

来源: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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