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头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下午开车没事,没想到还是超标了……”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吐某懊悔不已。近日,乌什县交警在阿合雅镇路段开展交通整治时,查获一起隔夜酒导致的无证醉驾违法行为,其血液酒精含量竟高达255.5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三倍多。

当日下午,民警巡逻时发现吐某所驾三轮摩托车方向不稳,检查中闻到酒气,呼气检测显示265mg/100ml,血检结果为255.51mg/100ml,属醉驾。

进一步核查发现,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据吐某交代,前一晚他在朋友家聚会,喝了不少白酒,直到深夜5点才回家休息。次日下午18时许,他觉得酒劲已过,便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出门办事,行至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真没想到隔夜酒还能测出这么高,早知道绝对不会开车!”吐某追悔莫及。

目前,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不分时段、不分“隔夜”,无证驾驶更是将自身和他人安全置于险境。乌什公安交警将持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阿克苏交警警示

隔夜酒并非“安全酒”!人体代谢酒精的速度受体重、饮酒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人即便间隔12小时以上,血液中酒精含量仍可能超标。本案中,吐某不仅抱有“隔夜酒没事”的侥幸,还无证驾驶机动车,双重违法叠加,隐患极大。

来 源丨乌什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