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这些地方即将征收

迎来成片开发!

近日

高邮市人民政府网发布2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高邮市2023-01号

(城南经济新区绿杨路西侧片区

CP321084-2023-01-0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

  •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939号)

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 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

7、《高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高邮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9、《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10、《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

11、《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号)

12、《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 二、基本情况

《高邮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3年4月6日获批,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结合地方用地需求,对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需对成片开发方案予以调整。片区位于城南经济新区,东至绿杨路,南至兴区路,西至G233,北至南关干渠。

  • 三、成片开发调整的必要性

为促进片区产业发展,满足项目用地需要,将片区内部分原科研用地、公园与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为确保成片开发方案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衔接,需对该成片开发方案进行调整,确保片区按时完成实施计划。

  • 四、公益性用地

片区内交通运输用地、绿地、科研用地等均属于公益性用地,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等有关规定。

  • 五、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高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发展定位、要求,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已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素。

  • 六、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计划在调整方案批复后四年内分批次完成土地征收工作。

  •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的通知》(扬府规〔2022〕5号)等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高邮市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 八、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经济效益: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为区域土地价值的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促进和带动作用。

(三)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

(四)生态效益: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区域环境品质,有利于区域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与生态景观打造。

片区范围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高邮市2023-06号

(南关干渠北部片区

CP321084-2023-06-0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939号)

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 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

7、《高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高邮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9、《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10、《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

11、《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号)

12、《高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 二、基本情况

《高邮市2023-06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3年10月9日获批,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对照城镇开发边界更新成果,CP321084-2023-06-01片区周边有新增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用地,需对其予以调整,保证用地合规性。片区位于高邮镇,东至国道233,西至捍海路,南至南关干渠,北至十里尖河。

  • 三、成片开发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文件要求,成片开发范围应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与已更新的城镇开发边界有效衔接,所以需要对该成片开发方案进行调整通过调整成片开发方案,确保片区按时完成实施计划。

  • 四、公益性用地

片区内交通运输用地、绿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均属于公益性用地,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等有关规定

  • 五、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高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发展定位、要求,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已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素

  • 六、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产业项目为主,计划在调整方案批复后四年内分批次完成土地征收工作。

  •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的通知》(扬府规〔2022〕5号)等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高邮市人民政府计划通过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 八、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经济效益:理配置土地资源,为区域土地价值的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促进和带动作用。

(三)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

(四)生态效益: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区域环境品质,有利于区域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与生态景观打造。

片区范围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