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7月15日报道 据德国《商报》网站7月10日报道,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备受期待的人工智能企业行为守则。这份指导方针由13位独立专家历时数月、与行业紧密协作制定完成。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汉娜·维尔库宁表示,该守则的发布是确保人工智能模型“不仅创新,更要安全透明”的重要一步。她强调,该守则契合人工智能企业的需求,并邀请所有企业签署。

这份自愿行为守则是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实施过程的一部分。针对通用人工智能的规则即将于2025年8月2日生效,但欧盟委员会要等到2026年8月才会开始强制执行。然而,目前尚不能保证此次发布的守则能按计划生效。

这份行为守则有哪些内容?

该行为守则包含三章内容:

1.透明度:为符合《人工智能法案》的透明度要求,人工智能企业应填写产品特定信息申报表。

2.版权保护:签署方承诺从其模型中排除盗版网站数据,尊重互联网用户选择退出的决定,并设立版权方申诉机制。

3.安全规范:先进人工智能模型的运营商须至少每6个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安全报告,内容包含对其产品所有潜在风险的评估结果。

欧盟表示,该守则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守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未签署企业将面临欧盟委员会更频繁的监管问询。欧盟委员会新成立的“人工智能办公室”将负责监督法案实施过程。

该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信息,对其模型进行评估,并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责令整改。如果企业违规或拒绝提供信息,则该部门可对违规企业最高处以年营业额3%的罚款或下架其人工智能模型。

近期社交平台X的聊天机器人“格罗克”(Grok)在回答用户提问时发表推崇希特勒的反犹言论,该事件凸显了监管人工智能的必要性。

业界代表此前批评守则出台过晚,导致企业准备时间不足。多位投资者和初创企业创始人已于6月底发表公开信,要求暂缓执行整个《人工智能法案》。信中指出:“企业无法遵守尚未成型的规则。”

公开信签署人之一、Codesphere公司的埃利亚斯·施奈德表示:“监管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若合规义务早于技术标准或指南出台,创造的就不是法律框架,而是法律不确定性。”这对企业构成风险。

此外,施奈德认为守则的自愿性质是一个问题:“若创新者为后续可能失效的规则投入时间和金钱,则其所在公司和整个欧洲研发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的速度都会减缓。”

44位欧洲企业高管也已另外致信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以规则不明为由,要求将该人工智能法规推迟两年执行。

德国软件巨头思爱普公司担忧地指出:“对米斯特拉尔人工智能公司、谷歌和元宇宙平台公司等合作伙伴的过度监管可能损害其解决方案所依赖的创新能力。”思爱普公司认为,相关监管规定应增强而非削弱欧洲在工业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

来自美国科技行业游说组织计算机和通信业协会的博尼法斯·德尚普里同样指出,该守则尚不完善,且其中多项措施已超出《人工智能法案》的目标范畴。

欧盟委员会内部和一些成员国目前正在考虑推迟实施《人工智能法案》的部分条款,因为多个成员国尚未设立国家监管机构。因此,原定于2026年夏季生效的高风险模型监管规则可能也会延后实施。

德国黑红执政联盟虽未正式协调立场,但拟支持延期执行。(编译/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