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江苏省高院同意、宿迁市编办批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

7月15日,宿迁中院在“法护营商”服务站举办“破产审判专业化提档升级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沙龙活动,以破产审判庭设立为契机,总结近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成效,明确未来工作方向,并就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凝聚各方共识,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部分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全市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重整企业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分别设置了破产审判工作回顾与展望、危困企业识别与挽救、破产管理人履职与监督等三个环节。

破产审判工作回顾与展望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辉宣读市编办对宿迁中院设立破产审判庭的批复,介绍破产审判庭设立的背景及主要职能。案件压力催生机制变革,宿迁破产和重整案件逐年增加,面对重大案件背后的群众权益,专业化审判是必答题。府院联动破解系统性梗阻,宿迁地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府院联动全覆盖,22个部门协同攻坚。创新实践赢得省级标杆地位,首创“互联网+遴选”管理人选任机制,构建“顾问团+问诊室”模式,全国首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

破产审判庭的核心职能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救治”与“出清”双轨并进。作为专业化审判枢纽,集中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作为府院联动引擎,深化与各开发区、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预)重整、和解机制,让“病企”治病、“危企”重生。加强执破衔接,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通道,破解执行积案难题。作为队伍锻造基地,培育区域破产审判标杆。使“程序空转”变为“资源活化”,让司法“破旧”真正通向市场“立新”。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治国介绍破产审判庭今后工作思路。推进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敢于办理疑难复杂和重大破产案件,带动和指导破产审判条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注重调研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疑难复杂和热点问题,打造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健全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协同监督的意见》要求。深化执破融合工作,加大“僵尸企业”破产出清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立审执破”一体化协作机制,大力推进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工作;进一步梳理筛查执行终本案件库,打造新公司法背景下宿迁“破产清算+公益强清+强制注销”的僵尸企业出清品牌。尽早推出针对破产资产处置的金融产品“破拍贷”。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帮扶危困企业脱困重生。推进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企业重整中心”和“司法联络专员”,建立健全破产企业的救治和管理机制,建立危困企业名录库,健全危困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

市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张熠介绍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9年的1047天压降至2024年的112天,年平均降幅超过30%。机制创新引领全省,全国首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全省首创“互联网+遴选”管理人选任机制。服务保障效果显著,化解企业不良债务1035.92亿元,盘活土地1058.83万平方米、腾退厂房1328.56万平方米,盘活市场资源价值1155.22亿元,97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涅槃重生”。队伍建设持续增强,全市共有3个破产审判部门、6名破产审判法官获得省级表彰,破产审判工作经验被省法院工作简报刊登推广。

市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王更发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并介绍典型案例的示范意义。该批典型案例中,“府院联动”打通企业救治“最后一公里”,灵活运用预重整前置、提高救治成功率,破解“僵资产”难题、加强财产处置创新,优先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做好民生兜底保障,服务“新能源、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等成为关键词。

危困企业识别与挽救

今年以来,宿迁两级法院与全市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别设立企业重整“司法联络专员”,推动建立了全市危困企业动态名录数据库。针对数据库中的危困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分类救治帮扶,提供“事前研判预防、事中纾困挽救、事后化解处理”的一企一策全流程救治措施。健全危困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对有重整价值和有挽救可能的企业,整合政策资源和服务功能,打造“行政帮扶+司法挽救”的危困企业拯救模式,进行全流程救治。

宿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伟结合辖区内“危困企业名录”,围绕如何识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政府层面可提供的政策与资源支持以及如何与法院高效联动推进重整等方面,提出:精准识别,构建危困企业“三维筛查”机制;政策赋能,打出“免申即享+靶向纾困”组合拳;府院联动,打造“一站式重整服务”新生态。

中欧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道龙作为重整企业家代表分享企业通过司法重整获得新生、恢复市场信心的历程。

破产管理人履职与监督

近年来,宿迁法院在全省较先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落实管理人履职个案监督与年度评级相结合机制,对管理人进行动态管理。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协同监督的意见》,创新性地在破产审判案件中引入检察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法检协同监督管理人机制。今年上半年,联合市检察院、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共评查109册管理人履职卷宗,有效强化协同监督效能,推动管理人履职规范化和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的提升。

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跃分析当前管理人履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协会在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和履职规范化方面的具体措施等进行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耀阳对管理人履职监督提出意见。凝聚合力,就破产领域检察监督、管理人履职难点堵点及风险防范等理论性、实践性问题,定期交流调研,共护营商环境;完善信息共享和双向线索移送、破产案件矛盾化解等机制,优化协同方式;聚焦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高效规范履职。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朱东升对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担当的责任感;聚焦完善管理人名册动态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建立“双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推动破产管理人规范履职;压实协会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武斌对破产企业安全生产及管理人履职提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加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强化政企合作,管理人及时向属地安监机构书面告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状况;规范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文:破产庭、 图:新闻处

校编:陈雅君

审核:张熠、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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