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正司法的天平上,法律的威严与教育挽救的温度如何实现和谐统一?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件诈骗案为这一问题提供了生动注解。

薛某是一名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深陷网络世界而误入歧途,在社交软件上编织了一场“恋情”陷阱,实施诈骗。

2024年3月至8月,薛某冒充女性身份与王某某聊天并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其间,薛某以“日常生活开销”“生病”等理由骗取王某某人19000元。

案件审查中,承办检察官特别注意到薛某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若将他诉之于法庭,多年的学业将毁于一旦,对他未来的人生将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经承办检察官和薛某不断沟通,最终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良知,薛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

为让正义真正“看得见”,承办检察官经协调后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人参与。经听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均表示薛某的迷途知返难能可贵,司法机关可以给薛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重拾光明人生。被害人王某某对薛某的迷途知返、真诚悔过当场表示谅解。

经审慎考量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性、薛某的认罪认罚态度、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这名年轻人争取一次珍贵的改过机会。薛某郑重承诺:“今后必将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堂堂正正做人。”

检察办案不仅止于“治罪”,而且致力于“治理”。该院在办案中注入司法温度,用法治力量引导迷途青年重塑人生,写下了充满人文关怀的注脚。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陈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