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检法”
第四期同堂培训
近日,厦门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监检法”三机关第四期同堂业务能力培训班在厦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和法院共计120余名业务骨干同堂学习,以“共学”凝“共识”,促进共同提升。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黄绿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高润,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出席培训开班式。
筑牢政治底线
涵养优良作风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高志伟以《突出常态长效,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题,结合典型案例警示,引导学员们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为学员进一步增强履职担当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供了清晰的路线指引。
专家云集
业务引领答疑解惑
培训特别邀请中纪委、最高检、最高法一线实务业务专家授课。课程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践中遇到的主体身份认定以及利用职便收受预期利益、获取商业机会谋利是否构罪等最前沿新型热点、疑难问题,聚焦案件管辖、证据要求和标准、提前介入等法法衔接程序展开,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思路、“库网融合”视域下的刑事司法等专题进行授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四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三级高级监察官张自超以《关于法法衔接的具体运用问题》为题授课。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竹莹莹以《关于办理新型隐性职务犯罪案件的若干思考》为题授课。
最高法刑二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于同志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思路与疑难问题》为题授课。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喻海松以《“库网融合”视域下的刑事司法》为题授课。
群英荟萃
观点争鸣展风采
本次培训在调研座谈基础上创新“案例课堂”,将全市近期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搬上讲堂,由承办案件的监检法三方业务骨干现场对案件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剖析,并与台下学员进行交流。
学员们认为,本次课程兼具政治高度与理论深度,并融入司法实践指引,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得到强化锻炼,为凝聚监检法办案共识搭建了桥梁,表示将积极转化学习成果,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水平,为反腐败工作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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