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清晨
一辆颜色怪异的小型汽车
行驶在太湖县新城街道上
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当该车行驶至新城建设路与龙山路交叉路口时
被执勤早高峰的交警及时发现
并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经检查
该车驾驶人徐某在改变了车身颜色后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其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执勤民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现场对徐某作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
太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
深化“下沉一线”工作机制
严处各类交通违法
保障道路秩序规范。
| 来源:太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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