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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江永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7月15日,永州市江永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江永县上江圩镇中学校长何春红、副校长何永雄等人违规吃喝的问题。2025年5月17日,上江圩镇中学组织学校教师前往某家庭农场开展工会团建活动。活动期间,何春红、何永雄与部分教师违规饮酒,工会主席陈杰作为工会团建活动负责人,未对违规饮酒行为予以制止,导致该问题多次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7月,何春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何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杰受到警告处分;其他违规参与饮酒的教师均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2.江永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负责人唐少平、原党支部书记欧阳开旗借党建活动违规组织旅游的问题。2023年10月,唐少平、欧阳开旗组织全体党员在花垣县十八洞村、芷江县开展主题党日期间,违规在5A景区凤凰古城景区住宿,借机旅游。2025年3月,唐少平、欧阳开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永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王东清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王东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烟酒礼品。2025年4月,王东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永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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