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吴英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吴英杰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消息:

68岁原中央委员被公诉!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据高检网3月13日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被提起公诉。吴英杰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英杰1956年12月生,山东昌邑人。曾长期在西藏工作,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2021年卸任后先后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任职。同时他还是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吴英杰2024年6月落马,同年12月被双开。通报称其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

本文综合自: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上观此前报道

微信编辑: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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