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对外担保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

在对外担保规定方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也不得为特定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对外担保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具有可执行性、提供方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必须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等在特定情况下应发表独立意见并可核查情况。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有相应要求,属于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的,还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所有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要掌握申请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对外担保要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登记备案、保存文件资料、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若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核程序。

此外,全体董事要依规审核对外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损失要被追究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该制度。此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