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璟喜欢宋思玥?”
江起懵了:“老徐,你一个搞编程的,什么时候说话也变得文绉绉的。”
徐明渡懒得跟他解释。
有些人就是这样,越怕触碰到真心,就越要往相反的方向走。
就像非要攥着假花证明自己不爱玫瑰,可他早在无数个深夜去窥探玫瑰时,被玫瑰的刺扎得满手鲜血。
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

江静姝从医院回到酒吧后,心绪就一直很乱。
刚才进病房门的时候,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宋思玥的名字。
自从宋思玥离开后,她总觉得纪凛川对她的态度不如从前了。
甚至有时候,她不故意耍点手段出现纪凛川面前,他怕是要不记得她了。
刚才她送给他的鸡汤,他虽然接下了。
可她返回时,却亲眼看见他将食盒直接丢在了垃圾桶里。
虽然东西不是很珍贵,可那是她亲手做的。
以前,纪凛川可是连街边的垃圾食品都能陪她吃的人。
“呦,又翘班去找纪总呀,纪总可是好久都没有包下pub的vip区了哦。”
卖酒的几位女生,看着失魂落魄的江静姝,笑着打趣。

售货员点了点头:
“可以!您拿好!”
看来这女人应该是来自高干家庭的了,她们在友谊商店上班的人,跟百货商场的还不一样,对待顾客可不敢怠慢,这些顾客,基本都是她们得罪不起的存在!
“快!送医院!要不然来不及了!”
杨望舒刚要离开,就听到隔壁传来的动静,出于医生的职业道德,她主动走了过去!
一眼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浑身起了红疹,整个人呼吸困难,瘫坐在地,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
“怎么办?喀秋莎可是北国代表,要是在我们商店出了事,这个责任谁担得起?”
“有没有医生?去医院肯定来不及了!”
杨望舒拨开人群:
“我是医生!”
喀秋莎身边的男人激动极了:
“太好了!请你一定要救救她!”
杨望舒号了下脉,又翻看了一下喀秋莎的眼皮,果断地说:
“过敏了!她是吃了什么吗?”
说完,她就拿出银针,开始扎针。
男人回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