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善国路车祸(5.4)两名受害者家属在网络平台分别发帖称,已收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检察院已经收到滕州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肇事司机“蔡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材料,受害者家属现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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