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委托人出于信任,为友人夫妇的一笔大额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友人夫妇无力偿还,债权人将全体保证人一并诉至法院并进入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穷尽后,法院认定债务人已无资产可供清偿,债权人遂全额划扣委托人名下三百八十余万元资产。面对“钱房两失”的危局,委托人求助宗哲律师,要求向债务人追偿,并进一步追究其他保证人责任。

律师观点

宗哲律师接手后迅速锁定两条主线:一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确认委托人已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享有对债务人的法定追偿权;二是援引《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论证本案属“连带共同担保”且各担保人未约定内部分担比例,应平均分担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

针对被告“已付款项需抵扣”“被骗”等抗辩,宗哲律师通过另案判决、时间轴比对、资金流向图等可视化证据逐一拆解,成功将争议焦点拉回“担保责任分担”核心。

判决结果

经审理,法院全额支持委托人向债务人追偿三百八十余万元,并判令另外两名连带保证人各自对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责任。判决生效后,宗哲律师协同执行法院对债务人及补充责任人启动财产调查,目前已追回首批款项一百二十万元。

本案为“保证人如何在被执行后快速回血”提供了可复制的实务范本:锁定追偿权、精准分配责任、可视化举证,三步实现从“背锅侠”到“零死角突围”的逆转。

决书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