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第一期典型案例发布如下:
大田县某小吃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2025年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实名投诉举报,反映大田县某小吃店在美团外卖店所售“网红铁板牛肉串30串”是假牛肉。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购进配料为:精选鸭肉、玉米淀粉等的食品,加工后在外卖平台以“网红铁板牛肉串”的名义对外销售。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原料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田县某卤味店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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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本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大田县某卤味店自制板鸭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测前述批次自制板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同时,当事人在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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