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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宁2025年火把节系列活动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

通 告

2025年7月18日-8月17日期间,威宁自治县将举办 2025避暑旅游季火把节狂欢系列活动。 为维护系列活动举办场地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火把节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火把节系列活动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控。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区域

7月18日-19日板底乡赛马场及周边区域

7月24日-25日 雪山镇灼甫草场及周边区域

8月12日-17日里岗民族文化广场及周边区域

二、管制对象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三、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及警用航空器起飞;凡是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轻型直升机、滑翔伞、热气球等经营场所和企业,必须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直播等升空作业,必须向威宁自治县委宣传部登记(联系人:李明亚,联系电话:18484622705),获得公安部门准许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三)系列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进行管控,对于违规、未报备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7日

编辑:马召凤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赵 杰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