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了《关于调整我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的公告》,自2026年起,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不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招生,在多所高校数个专业的人才培养中慢慢被画上了句号。

不仅仅是同济大学,近年来,已有多所高校宣布在部分专业停招学硕。

多所高校,停招学硕

有关高校部分学硕停招的信息从未间断,而这也正是全国研究生培养结构持续调整与推进背景下的一个缩影。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北京大学、厦门大学、西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在内的多所“双一流”高校,表示停招部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事实上,学术型硕士招生的调整并非无迹可循。

早在2009年,我国便开始调整研究生培养结构。在教育部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在相对稳定招生总规模的前提下,各招生单位要逐步减少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数量,不断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历年来,围绕这一目标的实践步步推进。

2020年9月,在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中也明确提到,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将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此外,如何更好实现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同样也备受关注。

聚焦制约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关键问题,教育部于2023年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划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方向。

对于研究生培养的结构,《意见》中也更着重强调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并且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专硕扩容背后的深层考量

学硕被频频打上“退场”的标签,背后有诸多现实因素。

这既是国家政策导向的结果,也反映了社会需求与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

“学硕培养方向是学术研究,在我国学硕总体规模已经达到高值的前提下,学硕逐步收窄是必然趋势,毕竟学术研究不需要那么多人。” 在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看来,许多学生选择攻读硕士也是出于增加就业竞争力的考虑,并非一定对学术研究多么有兴趣。

陈志文认为,部分高校缩减学硕招生规模与国家调整了研究型人才培养方针有关。部分高校开始通过推免渠道招收直博生,将学术人才培养重心上移至博士阶段。例如,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0年停招学硕后,增扩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培养结构的调整公告

学硕招生的步步紧缩下,是专硕的同步扩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专业领域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专硕扩招体现了社会需求。各个专业领域急需高级人才,而理论研究已经无须用“人海战术”来堆砌。

《方案》中也提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专硕,成为主流

今年,是我国专业学位制度实施的34周年。过往的三十多年中,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成绩显著。

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专硕招生人数达40.2万,首次超过学硕。

此后,专硕招生势头不减,并且在多个维度实现快速发展。

根据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类别的数量由47种增加到67种。教育部其他相关数据显示,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也由2012年时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2022年的44.2%;在人才培养规模上,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但回顾专硕的发展,它也曾因培养模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而被人“误解”。

从观念上看,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基层院系、研究生导师对于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之间的区别认识不足,尤其是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从培养模式上看,专硕与学硕修读同质化课程的现象时有发生。产业导师深度参与研究生招生、培养以及论文撰写环节、给予实质性投入和指导的力度有待加强。实践基地的数量和质量还有提升空间,专业实践育人成效不够突出。

推进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也还在不断行动中。

谈及毕业,很多人都会联想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不少学生都有“毕业论文难写”的体会。

但是,现在毕业考核逐渐多样化,论文已不再是毕业的唯一标准。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出台,赋予了学位授予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在法律层面为打破授予学位的“唯论文”一说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过去,根据《学位条例》,研究生如果要获得学位,除了完成课程考核、修满学分,还要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而如今,《学位法》中新增两条要求:“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这也表明,高校等学位授予单位在赋权之下,可以制定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这在强调两类研究生学位分类发展、分类培养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在学位授予方式上,高校的积极探索已经收到了良好的反馈。

今年4月,天津大学决定在今年毕业的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中,率先开展凭借实践成果颁发学位的尝试。

在天津大学召开的10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鉴定会上,10名工程硕士研究生凭借自己的实践成果拿到了学位,而且也成为国内高校中,首批通过实践成果获得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其中,冯丽艳的成果利用人工智能的自动学习机制和可解释分析能力,实现了药量的精准投加,解决了自来水厂在水处理的混凝阶段,相关药剂添加量不精确的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冯丽艳接手该项目后,顺利完成项目并通过企业验收,并且以这一成果成功申请到了硕士学位。

多维度的改革和可见成效,也印证着专业学位的建设正稳步前进。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鉴定会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两类学位同等重要。

学硕与专硕此消彼长的背后,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结构的逐步调整,也是为了更好适应和发挥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未来,在研究生教育的舞台上,学硕与专硕将各展其能,共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