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关于遗产继承权问题常常引发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

对于准备参加国考的考生而言,了解常识部分法律知识,深入理解私生子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应试价值。

先来看一下真题:

1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私生子不享有继承权,因其出生不符合婚姻家庭制度

B.私生子仅能继承生父的遗产,无权继承生母的遗产

C.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D.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排除私生子继承,私生子仍可依法主张继承份额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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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1127条明确将非婚生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婚生子女、养子女等具有同等继承权。

所以,A项违反平等原则,错误;B项忽视私生子对生母的继承权,错误;D项中合法遗嘱具有优先效力,排除后私生子无法主张,错误。

从法律的严谨定义来看,私生子在法律术语中被称为非婚生子女,即父母在无婚姻关系期间所孕育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规定从根本上奠定了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的平等性,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核心基础条款,彰显了法律对平等原则的坚守以及对人权的尊重。

然而,在实际的遗产继承场景中,私生子继承权的实现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往往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克服一些障碍。

首要且关键的一点在于,私生子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用以证明其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真实的亲子关系。在众多可用于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中,出生证明是较为直接且常见的一种。

再来看一道真题:

2

单选题

某位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的富豪因醉酒不幸离世,他生前没有立遗嘱等处理个人财产。关于其遗产的继承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富豪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有继承权

B.该富豪的哥哥比该富豪的妹妹具有更优先的继承权

C.所有具有继承权的人在分配遗产时的份额应当均等

D.关于遗产分割的份额等问题,继承人无权协商只能提起诉讼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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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解析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富豪没有立遗嘱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故该富豪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有继承权。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故该富豪的哥哥和妹妹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该说法过于绝对。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关于遗产的份额等问题,继承人有权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

可见,在国考的笔试阶段行测科目中,法律常识的题目往往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现实关联性。这些题目不再是简单的法条记忆测查,而更多的是结合社会热点案例,要求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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