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金融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金融司法领域,持续探索创新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新机制,近日,在推出“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之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在临港新片区共同召开“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研讨会。
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晔弘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金融消保处处长牛学成出席会议。来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金融消保处、浦东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金融贸易处、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相关领导,以及部分上海调解组织代表、金融机构代表等30余位嘉宾共同参与研讨。
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晔弘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她在致辞中提出,在探索超大城区金融纠纷社会治理新路径的过程中,离不开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法治力量的深度参与和机制完善。我们探索建立“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有助于降低金融纠纷调解中的决策成本,促成纠纷化解,是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金融专业解纷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同时,该机制的建立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业调解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等各方的支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金融消保处处长牛学成在致辞中表示,此次落地的“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是由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的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与浦东法院深化合作的创新成果,实现金融纠纷化解从“柔性协商”到“刚性保障”的跨越。该机制下首起纠纷案件已通过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临港新片区调解工作分站成功化解,为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提供了“上海经验”。上海金融监管局将持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各方协同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的金融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筑牢法治基石。
浦东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夏利明作主旨发言,他表示,“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是在金融多元解纷机制领域的一次很好的尝试,浦东司法局将以机制建设为牵引,进一步深化与法院的协同联动:一是强化制度衔接。在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分流、调解组织资源统筹、诉调对接流程优化等环节提供更精准的支撑;二是聚焦专业赋能。推动商事调解组织与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度参与金融纠纷中立评估实务,构建“中立评估—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解纷体系;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化解模式,将便捷、高效、公正的解纷理念贯穿全过程,为优化金融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屏障。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一级主任科员徐梦飞介绍了临港新片区在金融领域、法治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的进展。他表示,此次“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首先在临港新片区试点,为新片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选择,期待该机制作为新片区法治建设的优秀成果,在试点的基础上得到更好的复制和推广。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宋晗提出,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建议形成分层调解理念,在大力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的同时,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兜底作用。希望人民法院加强对调解组织中立评估的业务指导,加强“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与“群体性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衔接,通过“一案结”促“多案解”,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上海市浦东新区道明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徐殿勇表示,当前需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导纠纷以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在调解中的应用值得关注,可通过当事人画像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针对性提出纠纷化解方案,大力推广在线调解,节约当事人调解成本。同时,积极应用“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更容易在纠纷化解中达成一致。
会上,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总经理沈燕、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兼客服中心总经理许予川等金融机构代表,分别围绕金融机构纠纷调解的决策依据、调解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联动、金融机构在群体性纠纷中的司法需求等议题作交流发言。
在闭幕环节,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斌对会议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研讨会可以用三方面总结成果。一是“共识”更加凝聚。此次讨论的“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是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创新突破口,可以以此为契机形成更多多元解纷共识。二是“路径”更加清晰。浦东正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浦东特点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三是“协作”更加深入。本次会议和机制试点都是多方参与,部门联动的治理合力正在加速形成。
在研讨交流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余韬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夏筱莉还共同签署了《“金融纠纷调解评估建议机制”合作试点备忘录》,就该机制试点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对接协调等作出具体安排。
下一步,浦东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支持调解组织发挥前端解纷作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完善,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临港新片区法治创新贡献智慧与力量,共同书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新篇章。
线索提供丨金融审判庭
会议整理丨王朝辉、刁永超
本版摄影丨沈心逸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 END -
热门跟贴